四川烨哼健康药房有限公司
通用名称:感冒灵颗粒
【药品名称】 感冒灵颗粒(999)
【通用名称】 感冒灵颗粒
【规格型号】 10g*9袋
【生产企业】 华润三九(枣庄)药业有限公司(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)
【批准文号/生产许可证号】 国药准字Z44021940
【有 效 期】 24 月
【功能主治】 解热镇痛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,发热,鼻塞,流涕,咽痛等。
【用法用量】 开水冲服。一次10克(1袋),一日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 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可见困依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3.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肥大者慎用;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
4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
5.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.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皮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禁 忌】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
【包装单位】 盒
【主要成份】 三叉苦、金盏银盘、野菊花、岗梅、咖啡因、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薄荷素油。辅料为蔗糖
【性 状】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。
【适用人群】 不限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 慎用。
【儿童用药】 遵医嘱。
【老年患者用药】 遵医嘱。
【贮 藏】 常温